你好!欢迎登录吉林省“互联网+智慧法务”综合服务平台
“互联网+智慧法务”综合服务平台
————88005120法律公益咨询热线————
知识产权法律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互联网协会,基础电信企业,公益性互联单位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提供者内容分发网络服务提供者,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含小程序快应用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互联网协会,基础电信企业,公益性互联单位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提供者内容分发网络服务提供者,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互联网协会,基础电信企...
  • 第五十六条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比前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其实施又有赖于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后一专利权人的申请,可以...
    第五十六条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比前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其实施又有赖于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的,国务院...
    第五十六条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比前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
  • 第四十六条法定期限届满,当事人对商标局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不申请复审或者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商标局的决定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裁...
    第四十六条法定期限届满,当事人对商标局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不申请复审或者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商...
    第四十六条法定期限届满,当事人对商标局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不申请复审或...